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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喜歡福爾摩斯這個造型的穿搭:長大衣加圍巾真是太好看了!

  去年底看完《唐頓莊園》最終回以後,陸陸續續又看了幾檔英國影集:珍奧斯汀小說改編的《愛瑪》、托爾斯泰原著改編的《戰爭與和平》,發現這類型貴族時代劇真的完全是我的菜,看完《戰爭與和平》的電視版也引發我對原著的好奇,便到圖書館借了原著的第一冊來讀,對我而言,這意義便是《戰爭與和平》不再是那種厚厚幾大冊堆在圖書館書架上,只知道它「很有名」卻沒有興趣翻來看的書。拜電視影集之賜,我總算要開始征服這部超厚的世界文學名著了。
     看完《戰爭與和平》電視劇,我又繼續被腦公推坑,開始看《新世紀福爾摩斯》。其實腦公早就把三季全部追完,但是極力推崇這部「超好看」的腦公為了要讓我入坑,不惜又陪我再看一遍。讀「福爾摩斯」的原著小說已經是二十多年前,我還是小學生的時候,讀的還是陳舊的東方出版社加注音的版本,雖然我應該有全部讀完,但是情節幾乎忘光光,因此追劇的時候完全沒有預先知道真相如何的踩雷感,我完全就是個無知的觀眾跟福爾摩斯一起追真相,重點是結案了以後我的腦袋依然一堆問號,徹底就是個註定被福爾摩斯鄙視的笨蛋XD
     不過我相信這部戲的劇本緊湊度、製作細膩度、演員吸睛度如此成功,就算對原著滾瓜爛熟,應該也會看得津津有味才是。因為「新世紀」福爾摩斯便是將福爾摩斯的時代背景搬到現代,再加上並非是原著照本宣科,而是略有改動,或是將數個案件的元素結合成一個新的故事。但讓我一集入坑的不僅僅是推理劇的緊張刺激,最最最重要的原因莫過於:福爾摩斯的選角實在是太、成、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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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爾摩斯第一次出場的時候我好驚訝:怎麼這麼年輕,我想像中的福爾摩斯應該有點年紀才對,新世紀版本的福爾摩斯走的是一個型男路線。但福爾摩斯可不是只有挺拔帥氣的外表,飾演福爾麼斯的英國男演員班奈迪克•康柏拜區實在把這個角色詮釋得太有魅力,聰明絕頂、對素昧平生的人看一秒便可以機關槍似的說出此人剛才的行蹤,沒有任何祕密可以瞞過他的眼睛應該是他最自豪的拿手絕活、五秒鐘就可以破解007都解不出來的密碼、憑一隻鞋印就能追蹤到肉票的藏匿地點,他腦子運轉的速度大概是平常人的100倍,集天才和怪咖於一身的形象便是可以明目張膽鄙視周遭人的智商,毒舌吐槽別人(尤其華生)的話超級刻薄又爆笑,所以知道他狂傲,但是完全無法討厭這個人,因為作為觀眾,或是作為福爾摩斯身邊的人,註定會心甘情願承認和他比起來,自己的大腦的確是「幾乎沒有用過」呀。
     新世紀版的福爾摩斯會有魅力,在於它沒有把福爾摩斯塑造成一個無所不能的超人。新世紀版選擇讓福爾摩斯成為一個智商奇高的怪咖,雖然聰明,但也有聰明反被聰明誤,急於炫耀自己推理能力反而犯錯的時候、嘴上批評帽子很蠢,面對媒體的攻勢,仍然戴上福爾摩斯帽擺出經典pose,這裡我覺得新世紀版把原著的元素用得很成功的地方、喜歡毒舌損人,說出來的話卻誠實得可愛……總之資質駑鈍如我,雖然常常無法跟上福爾摩斯的推理還得倒退重看或是上網看高人解析,但這部戲的福爾摩斯實在太帥,整個喚起我的少女心了。
     因為福爾摩斯,我google了飾演福爾摩斯的班奈迪克,更意外的是他居然也是《模仿遊戲》的男主角,並且曾經入圍2015的奧斯卡最佳男主角。我竟然看了好多集福爾摩斯都沒認出來,因為《模仿遊戲》的天才數學家和名偵探根本是截然不同的兩個人,班奈迪克的演技真的好厲害!還有追完《戰爭與和平》原著小說以後,我的書單上接下來要追的,當然就是後來重新出版的《福爾摩斯》系列原著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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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小提琴的樣子好帥好帥好帥!(愛心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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